本报讯 近日,经嵊州市检察院公诉,利用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中饱私囊的周宇清因受贿罪,一审被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年近不惑的周宇清原系嵊州市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站长。2000年上半年至2007年7月间,他在担任嵊州市房地产管理委员会房产交易所副所长和房管委副主任期间,多次利用其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及房地产交易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5.3万元。